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一个人侵犯个人或者单位几百几千块钱的利益是否构成刑责”,我给出的结论是:是否构成刑责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特别是要考虑侵犯财产的行为性质、数额大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
从数额角度看:
-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通常有一定的数额标准。如果侵犯的财产数额较小,可能不构成犯罪,而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例如,盗窃罪的起刑点通常较高,几百元可能不构成盗窃罪。但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扒窃,则可能不受数额限制。
- 对于单位而言,如果侵犯的是单位的财产权益,同样需要考虑数额大小以及行为性质。如果数额较小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不构成犯罪。
从行为性质角度看:
- 除了数额大小,行为性质也是判断是否构成刑责的重要因素。例如,如果是通过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即使数额不大,但如果手段恶劣、影响广泛,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 另外,如果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即使数额较小,也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
- 在判断是否构成刑责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例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或者是否有累犯、惯犯等加重情节。
综上所述,一个人侵犯个人或单位几百几千块钱的利益是否构成刑责,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特别是要考虑侵犯财产的行为性质、数额大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