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一个是公司法人,一个是公司监事,同时投一个标,这并不构成串标。
在法律上,串标通常指的是几家投标单位相互勾结,通过事先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等手段,控制中标结果,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而你所描述的情况,只是两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的一种正常参与状态,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他们之间存在勾结或共同控制中标结果的意图。
具体来说,一家公司的监事在另一家公司担任法人,并不意味着这两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会自动形成串标关系。监事作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护公司利益,而不是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业务。因此,监事在另一家公司担任法人的身份,并不足以证明两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的勾结行为。
当然,如果在实际操作中,这两家公司确实存在串标行为,如通过事先约定、分享投标信息等手段来共同控制中标结果,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并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但仅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并不能直接得出两家公司串标的结论。
总之,两家公司一个是公司法人,一个是公司监事,同时投一个标,并不构成串标。如果有任何具体的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分析,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