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一. 拘留通知书的发放
- 发放条件: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否则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发放形式:通知家属的方式通常是通过发送拘留通知书。
二. 拘留通知书的索要
- 法律依据:拘留通知书是拘留程序的一部分,家属有知情权。因此,如果被拘留人或其家属在事后未收到拘留通知书,有权向派出所索要。
- 索要建议:在索要拘留通知书时,建议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派出所未能及时提供拘留通知书或拒绝提供,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三. 特殊情况处理
- 延迟通知: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下,如果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延迟通知。但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历史案件处理:对于两年前的拘留案件,虽然时间已经过去较久,但家属仍然有权要求获取当时的拘留通知书。如果派出所未能妥善保存相关记录或拒绝提供,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综上所述,两年前被拘留两天后仍然可以索要拘留通知书。如果派出所未能提供或拒绝提供,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