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只给六百抚养费但不直接抚养孩子,不构成遗弃罪。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在这个情况下,支付抚养费说明履行了部分抚养义务,并非完全拒绝扶养。因此,一般支付抚养费却不直接抚养孩子,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遗弃罪。
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有扶养义务、有拒绝扶养的行为、情节恶劣。例如,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使其流离失所等。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一般难以被认定为拒绝扶养,也不符合情节恶劣的标准。
然而,如果支付的抚养费远低于孩子的实际需求,且严重影响了孩子的生活,那么可能会有遗弃的嫌疑。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例如,如果六百元抚养费远低于孩子的实际生活所需,且对孩子的生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那么支付这么低的抚养费可能会被视为未充分履行抚养义务,从而可能构成遗弃的嫌疑。
总的来说,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抚养费的数额、孩子的实际需求、支付抚养费者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