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在个人不能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问题,这背后有具体的政策背景和原因。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个人不能随意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这并非一个新现象,而是基于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结果。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20种证明,以及需要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9种情形。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证明出具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提高办事效率。
对于亲属关系证明,根据该意见,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如果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且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如历史户籍档案能够证明亲属关系,公安派出所仍然会出具相关证明。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已经能够证明亲属关系,因此不再需要额外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此外,一些地方还推行了“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制”。以青海省为例,该省从某一时期开始实行户口登记事项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制。在这一制度下,公民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如果已取得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无法证明亲属关系,可以选择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出申请,省去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的环节。这一制度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
综上所述,个人不能随意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原因主要是基于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规范。在大多数情况下,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已经能够证明亲属关系,因此不再需要额外开具证明。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历史户籍档案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或实行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制的地区,公安派出所仍然会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