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请求被驳回后再上诉时,通常不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在专利复审或诉讼程序中,当复审请求被驳回后,如果当事人选择上诉,通常应当基于原先提交的权利要求进行,而不允许在上诉阶段随意修改权利要求。这是因为,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专利文件的核心部分,它定义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在专利审查或诉讼过程中,权利要求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对于维护专利制度的公正性和效率至关重要。
如果允许在上诉阶段随意修改权利要求,那么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
因此,在复审请求被驳回后再上诉时,当事人应当基于原先提交的权利要求进行上诉,而不是尝试修改权利要求。如果确实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通常应当在更早的阶段,如复审阶段或一审阶段提出。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被驳回后再上诉时,通常不可以修改权利要求。如果当事人对权利要求有修改需求,应当在适当的阶段提出,并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