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期间 可以起诉担保人吗-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公司事务

破产重组期间可以起诉担保人。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1. 法律依据:

    • 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这意味着,即使债务人处于破产重组期间,债权人仍然有权对担保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2. 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 保证人具有独立的保证责任和最终的清偿责任,这些责任并不因债务人的破产重组而受到影响。因此,在破产重组期间,债权人完全有权向担保人追讨债务。
  3. 实务操作:

    • 在实务中,如果债权人已经在破产程序中申报了债权,同时在破产重整程序处于执行阶段时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的诉求通常是得到支持的。更主流的观点认为,即使债务人破产程序中仅有分配方案或重整计划但无实际受偿,保证人仍应全额承担担保责任。
  4. 注意事项:

    • 虽然债权人在破产重组期间可以起诉担保人,但应注意在起诉前确保已充分了解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和偿债能力,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 同时,债权人还应关注破产重组的进展和结果,因为重整计划可能会影响到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和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破产重组期间债权人完全有权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