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即使取得谅解且赔偿到位,也不一定可以不予起诉。具体是否起诉,需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若肇事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若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具有自首、立功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这并非绝对,还需综合考量事故责任大小、肇事情节等因素。
若肇事情节恶劣,如肇事后逃逸等,即便取得谅解,检察院大概率仍会提起公诉。
因此,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后,取得谅解和赔偿到位只是可能影响起诉决定的一个因素,并不能直接决定案件是否会被起诉。具体还需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包括事故责任、肇事情节、赔偿情况、悔罪表现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