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金额不可以低于中标金额,这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且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合同金额低于中标金额,那么就违背了这一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
此外,《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将被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为了遵守法律法规并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合同金额应当与中标金额保持一致,不能低于中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