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地可以作价入股吗-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公司事务

集体用地确实可以作价入股。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 自1999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这一法条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一直沿用至今。
  • 在2024年起施行的最新修订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中,也明确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实施路径与探索

  • 虽然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在法律法规层面已有明确依据,但在具体的实施管理方面尚未有统一规定。各地方均根据各自情况和需求自行探索实践。
  • 上海市作为先行先试的地区,市规划资源局与市农业农村委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价入股的实施路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以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和操作路径。

三、作价入股的具体操作

  • 适用情形:以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合作方成立新公司使用土地。合作期限经双方平等协商和民主决策后商议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 操作流程:整体流程包括达成合作意向、申请规划条件、开展宗地评估、完成公司注册、编制供地方案、签订用地协议、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纳入平台监管等步骤。
  • 管理规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合作主体、合作期限、民主决策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例如,作价入股主体为拥有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方需具备专业运营能力、风险处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

四、作价入股的意义与影响

  • 激活资源潜力:通过作价入股方式,乡村集体建设用地由生产性要素转变为资本要素,激活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潜力。
  • 增加集体收入:在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同时,也为社会资本拓展了投资渠道,降低企业前期土地投资成本。
  • 促进产业融合:更有利于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综上所述,集体用地作价入股是一种有效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能够激活乡村资源要素、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细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