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作价入股吗-陈思文律师|法行宝
2025-10-01 公司事务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作价入股,这一做法在法律法规层面已有明确依据,并且在具体的实施管理方面,各地也在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探索和实践。

法律法规依据

自1999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中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这首次明确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法律依据。此后,该法条一直沿用至今。在2024年起施行的最新修订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相关规定。

实施管理情况

虽然法律法规层面已经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作价入股,但在具体的实施管理方面,尚未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均根据各自情况和需求自行探索实践,并形成了多个成功案例。例如,上海市就制定了《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管理要求,规范了相应的工作流程、操作路径等。

具体操作与要求

  1. 适用情形:通常以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合作方成立新公司使用土地。
  2.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经双方平等协商和民主决策后商议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3. 产业导向:鼓励作价入股重点面向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乡村商贸流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
  4. 民主决策:要求按照相关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
  5. 监督管理:作价入股后形成的资产和收益统一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进行后续的监督管理。

地方实践案例

以遂宁市船山区为例,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遂宁市船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办法(试行)》,明确了作价出资(入股)的必要性和原则性、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出让年限等详细内容。该办法自2024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当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价入股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综上所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作价入股的,但具体操作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要求,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