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三轮车逆行于机动车道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且电动车人员受伤的情况下,责任认定应主要由逆行方承担。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责任划分原则
逆行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此案例中,电动三轮车逆行于机动车道,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逆行方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机动车道行驶责任:电动三轮车本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却违规进入了机动车道,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这一行为也构成了过错,进一步支持了逆行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判断。
二. 特殊情况考虑
机动车方过错:虽然逆行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但也要考虑机动车方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机动车方有超速、未注意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机动车方的责任将相应增加,逆行方的责任可能会适当减轻。
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如果电动三轮车的逆行是由于不可抗力(如为躲避突然闯入道路的动物等)或紧急避险(如为避免与其他失控车辆碰撞)等原因造成的,且在采取逆行行为时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逆行方的责任可能会进一步减轻或免责。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证据来支持。
三. 责任认定的具体流程
综上所述,在电动三轮车逆行于机动车道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且电动车人员受伤的情况下,责任认定应主要由逆行方承担。但也要考虑机动车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逆行是否由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等原因造成。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