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乃至刑事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 收受礼品的禁止性规定与处理方式
禁止性规定:
- 行政人员在对外公务活动中,不得私相授受礼品,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正性,防止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
处理方式:
- 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物,应当妥善处理。价值按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二百元以上的,需填写礼品申报单并将应上缴的礼物上缴礼品管理部门或受礼人所在单位;不满二百元的,归受礼人本人或受礼人所在单位。
- 对于礼金、有价证券,应当予以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必须一律上缴国库。
二. 法律法规与党内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
- 公职人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 明确了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要求,包括礼品的定义、赠送原则、审批程序、接受礼品的处理以及违规责任等。
三. 注意事项与建议
明确界限:
- 行政人员应明确正常礼尚往来与违规收受礼品的界限,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加强自律:
- 行政人员应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
强化监督:
- 单位和组织应加强对行政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依法履职、廉洁奉公。
综上所述,行政人员在收受礼品礼金方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内规定,不得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同时,对于违规送礼的行为也应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洁性和公共利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