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场合同上没有明确写明水费的相关条款,那么是否需要交水费,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合同的其他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下面我从几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合同解释原则: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因此,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水费,但合同其他条款或双方的交易习惯中暗示了水费应由哪一方承担,那么应按照这些暗示来执行。
行业惯例与交易习惯:
- 在商业租赁中,水费通常由承租方承担,因为这是承租方在使用商场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这并非绝对,具体还需看合同中的约定或行业惯例。
- 如果所在地区的行业惯例或交易习惯是出租方承担水费,且合同中没有明确反对这一惯例,那么可以认为出租方应承担水费。
公平原则:
-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双方无法就水费的承担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判断。
- 公平原则要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公平、合理地分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因此,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确实使用了水资源,且出租方没有明确表示承担水费,那么从公平原则出发,承租方应承担水费。
综上所述,商场合同上没有写水费是否要交,并不能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的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以及公平原则来综合判断。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疑问或纠纷,建议详细查阅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比如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