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赠品诱导消费者好评是违法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具体来说,商家通过赠送赠品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出虚假或夸大的好评,以提高店铺评分、销量或信誉。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消费者在受到赠品诱导的情况下,可能会给出不真实的好评,从而误导其他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该法第二十条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因此,商家以赠品诱导消费者好评的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若遭遇此类情况,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