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是取消了吗-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公司事务

职工董事并未被取消。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其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 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即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且监事会中未有职工代表(职工监事)的,应当设立职工董事。

这些条款明确规定了职工董事的设立条件和要求,说明职工董事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仍然得到保留。

二. 职工董事制度的重要性

职工董事制度是公司民主化管理的重要体现,它使职工能够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过程中,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 关于取消职工董事制度的误解

尽管有观点认为,由于新《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设置进行了调整,上市公司需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因此可能误以为职工董事制度也被取消。但实际上,这只是监事会设置形式的变化,并不影响职工董事制度的存在。

四. 职工董事的选举与产生

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这一规定确保了职工董事的代表性和合法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公司决策。

我的观点:职工董事制度在新《公司法》中并未被取消,而是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对于符合设立条件的公司来说,仍然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民主化管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