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找工作时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作假,确实可能会面临处罚,包括拘留。具体分析如下:
一.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买卖、使用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材料、冒用身份等申请查询犯罪记录,或伪造、变造《查询告知函》《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实际案例
- 例如,闵某因应聘公司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其有吸毒前科,便伪造了一份假证明。最终,闵某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纳溪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综上所述,提供假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面临法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拘留。因此,我建议大家在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应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办理,避免触犯法律。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