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毁损 灭失的风险-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房产纠纷

关于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核心结论: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需根据毁损、灭失的具体原因来确定责任主体。

  1. 若因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例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增加,出租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2. 若因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比如承租人违规使用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若由第三人造成: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4. 若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若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了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原则,以及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建议:

  •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条款,以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
  • 如遇租赁物毁损、灭失情况,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处理方案,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