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从什么时候开始赔偿-张新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劳动纠纷

伤残赔偿金通常从定残之日起算。这一规定依据法律,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起算时间:伤残赔偿金从定残之日起算。定残日即伤残鉴定机构出具残疾程度或等级鉴定意见之日。比如受害人治疗后被专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评定日就是定残日。

  2. 计算标准: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进行计算。

  3. 计算年限:一般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某人在2023年5月1日被评定为伤残,且其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元,该人五十五岁,伤残等级为十级,那么其伤残赔偿金计算如下:

  • 计算年限:20年(因未达六十周岁)
  • 伤残赔偿金 = 50000元/年 × 20年 × 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系数(十级伤残通常对应的赔偿系数为10%)
  • 最终伤残赔偿金 = 50000元/年 × 20年 × 10% = 100000元

因此,伤残赔偿金的赔偿从定残日开始,根据具体的计算标准和年限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您有具体的伤残情况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