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耕地办理设施农用地需要占补平衡吗-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房产纠纷

一般耕地办理设施农用地不需要占补平衡。

一. 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这一政策旨在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二. 具体规定

  •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如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以及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
  • 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三. 实施与管理

  • 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
  •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并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监管。

综上所述,一般耕地办理设施农用地不需要占补平衡,这是为了支持设施农业的发展,促进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政策。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