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申请可以由辩护人作为申请人提出。在刑事案件中,两审终审是基本制度,而上诉权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不过,刑事二审程序并非像一审那样全部案件都会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开庭审理,这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等。
在实际操作中,辩护人可以为当事人争取二审开庭审理的机会,具体做法包括:
提交开庭审理申请书:辩护人需要向法院说明为何需要开庭,指出哪些事实、证据一审没有查清,以及哪些辩护观点一审判决没有回应,并阐述这些问题对案件的定罪、量刑产生的具体影响。
提交新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新的证据可以是一审判决作出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是未在一审程序中收集、质证的证据等。提交新证据的目的是证明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问题。
申请证人出庭:如果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辩护人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做好提讯辅导:辩护人可以与上诉人模拟提讯,预判法官关注的问题,并提醒上诉人主动向法官补充未涉及的问题和线索。
综上所述,辩护人作为被告人的法律代理人,完全有权并且应当积极为当事人争取二审开庭审理的机会,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