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有约定试用期 正式的期限是不包含试用期的时间吗-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是包含在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个试用期的时间是算作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具体解释:

  1.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 当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个试用期就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如果你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那么这三个月的试用期就是这一年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2. 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

    • 如果劳动合同中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约定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那么这样的试用期约定是无效的。此时,试用期所约定的时间将直接被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3. 试用期的期限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实际操作建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试用期的时间,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对试用期期限的规定。同时,也要了解试用期的相关规定,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损害你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