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何时增设-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1995年10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增设。

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增设背景

1995年,为了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通过了《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这一决定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税收管理秩序,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为了有效打击这类犯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增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明确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标准。此后,随着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被纳入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税收犯罪罪名。

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现实意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增设,对于维护税收管理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打击税收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它有效地震慑了那些试图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偷税、骗税的不法分子,维护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促进了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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