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别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犯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侵犯隐私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常包含个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罚结果等敏感信息,这些都属于个人的私密信息,受法律保护。
-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发布,即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
侵犯名誉权:
- 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遭受舆论压力,从而侵犯其名誉权。
- 如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公共空间发布,影响范围更广,对当事人名誉的损害也更大。
法律责任:
- 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发别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犯法的,因为它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如果你手中有他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公开或传播。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