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了厂家不给开授权,采购人不能因此取消其中标资格。下面是对此情况的具体分析:
一. 法律法规依据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除进口货物以外,不得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设置为资格要求。这意味着,采购人不能因为中标人未获得厂家授权而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中标与供货的关系
- 中标资格与供货能力:中标资格是基于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确定的,而供货能力则是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即使中标人未获得厂家授权,只要其能在合同履行阶段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就不应影响其中标资格。
- 履约验收的重要性:采购人应严格做好履约验收工作,确保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如果中标人无法供货或供货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可以依据《民法典》解决合同纠纷,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处罚。
三. 处理建议
- 与中标人沟通:建议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沟通,了解其未能获得厂家授权的具体原因,并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
- 做好履约准备:采购人应做好履约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 风险预警与应对:如果中标人确实存在无法供货的风险,采购人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综上所述,中标了厂家不给开授权,采购人不能因此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严格做好履约验收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