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哪个文件规定三类人不延迟退休的问题,这一规定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该办法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弹性退休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这意味着这三类人群不能选择弹性延迟退休,而只能选择正常退休或弹性提前退休。
具体来说,公务员无论职位高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都必须按时退休。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以及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程师、会计师、政工师等),也同样受到这一规定的约束。此外,事业单位中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如公立学校、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属于这一范畴。
总的来说,《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是规定三类人不得延迟退休的主要文件。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及时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