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同意书 盖章有什么风险-鲁茜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婚姻家庭

居留同意书盖章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盖章主体不符合规定或盖章程序存在瑕疵,这可能导致同意书不被入境处接受,进而影响赴港居留的申请。具体分析如下:

一. 盖章主体风险

  1. 不接受的盖章主体:根据最新规定,入境处不再接受由【人才服务中心】签字盖章的赴港工作同意书(没有工作的除外)。如果仍在职却错误地选择了人才服务中心盖章,那么这份同意书将很可能被要求补件或不被接受。

  2. 正确的盖章主体:

    • 在职原单位:应由现任职工作单位/公司盖上印章,且需符合公章统一要求,不接受电子盖章。同时,需要公司负责人签署,不接受申请人自行签署。
    • 工作变更情况:除现任职公司盖章外,还需加多一份新公司的在职证明。
    • 空窗期:居留同意书应找档案所在的人才市场去开且盖章,并加一份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二. 盖章程序风险

  1. 印章要求:公司盖章须使用印泥章手印,不接受电子盖章。这意味着,如果使用了电子章或盖章不符合公章统一要求,同意书同样可能不被接受。

  2. 签署要求:需要公司负责人签署,而不是申请人自行签署。如果申请人自行签署,同意书也将不被接受。

  3. 内容要求:赴港工作同意书里,要明确表示申请人根据高才通行证计划赴港/优才计划赴港,并需提交盖了公章的社保证明。如果内容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也可能导致同意书不被接受。

我建议:在准备居留同意书时,务必仔细核对盖章主体和盖章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同意书的有效性。如果公司不愿意盖章或存在其他困难,应尽快与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