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首违不罚 轻微免罚案例-张文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公司事务

市场监管中的“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政策,在实际执法中已有具体案例体现其法治温度。

一. 首违不罚案例

  1. 案例概述: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发现辖区内两家超市销售过期辣条和啤酒。经调查,这两家超市系首次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实质危害,经营者也积极配合整改。基于这些情况,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相关规定,对这两家超市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2. 法律依据:此案例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中“首违不罚清单”的适用条件,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可以不予处罚。

二. 轻微免罚案例

  • 虽然问题中未直接提及具体的“轻微免罚”案例,但根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实际执法中,若遇到符合这些条件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同样会依法作出免罚决定。

三. 政策意义

  1. 彰显法治温度:“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政策的实施,体现了市场监管局在执法中的柔性与温度,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对经营主体的关怀与理解。
  2. 规范执法行为:这两个清单为市场监管局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依据,有助于推行服务型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3. 优化消费环境:通过减罚免罚轻微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建议:对于市场监管中的“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政策,经营主体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市场监管局也应继续加强宣传与引导,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与社会的广泛认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