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将行贿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资金 该行贿金额是否要作为犯罪金额-赵丽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刑事辩护

行贿人将行贿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资金,该行贿金额是要作为犯罪金额的。

详细分析如下:

在行贿犯罪中,行贿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这里的“财物”不仅限于现金、有价证券等直接财产,也包括通过行贿行为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当这些不正当利益被用作行贿资金时,其数额同样应计入行贿犯罪的金额中。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返还被害人。这表明,行贿人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都是法律所关注并要予以处理的。

因此,在行贿人将行贿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资金的情况下,该行贿金额是应当作为犯罪金额来认定的。这不仅符合行贿犯罪的本质特征,也体现了法律对行贿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如果你对此类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