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股权转让怎么写”的问题,以下是一个详细的解答和范例,供您参考。
一、解答概述
在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特别是涉及股权转让,您需要准备一份详尽的申请书,并提交给相关法院。这份申请书应明确阐述追加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具体的请求。核心要点包括:被执行人的现状、股东的出资情况、股权转让的事实、以及依据的法律规定等。
二、申请书范例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 姓名/名称:XXX
- 性别:男/女
- 出生日期:XX年X月XX日
- 住址:详细地址
-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信息(即拟追加的股东)
- 姓名/名称:XXX(股东1)
- 性别:男/女
- 出生日期:XX年X月XX日
- 住址:详细地址
-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如有多个被申请人,依次列出)
被执行人信息
-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
- 地址:详细地址
- 法定代表人:XXX
- 职务: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追加各被申请人为(执行案件编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执行案件基本情况:
-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XXXX有限公司因(具体案由)一案,已向贵院申请执行,案号为(执行案件编号)。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贵院已于XX年X月XX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股东及出资情况:
- 被执行人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月XX日,注册资本从XXX万变更至XXX万(具体变更过程)。公司经历了若干次股东变更,当前股东为XXX、XXX等(具体列出)。所有股东的出资金额均为认缴制,且实缴金额均为0。
股权转让情况:
- 在被执行人经营过程中,股东XXX(具体股东)在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将其股权转让给了XXX(受让股东)。此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相关执行规定。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请求结论:
- 综上所述,特向贵院申请追加各被申请人为(执行案件编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请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准许。
此致
XX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XX年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 在撰写申请书时,请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法律依据部分应详细列出并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 如有必要,可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
- 提交前,请仔细校对申请书,避免任何笔误或遗漏。
希望这份解答和范例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支持,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