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性监测时有数据超标会被公司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和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一. 处罚措施
责令整改与停止排放:相关部门会责令超标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停止超标排放行为,并对超标排放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罚款:根据超标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超标单位可能会处以罚款。罚款金额通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一定数额的罚款,或者按照超标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罚款金额。例如,某水产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款123437元,但因主动进行生态损害赔偿,最终罚款金额为108437元。
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还可能会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更严厉的处罚措施。例如,某热力企业因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连续超标,被责令停产整治,并罚款12万元。
承担污染治理费及赔偿责任:超标单位还可能需要承担因超标排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费用以及对受到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赔偿责任。
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超标排放,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及第八十三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违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责令停业、关闭。
三. 我的观点
监督性监测数据超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公司自身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因此,我建议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监测,确保污染物的合规排放,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