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特定情形时,评级机构可以终止评级。具体分析如下:
一. 终止评级的触发条件
根据终止评级的相关制度规范,评级机构在以下情形可以终止评级:
自然终止评级的情形:
- 评级协议约定的合同期满;
- 债项到期或提前兑付;
- 当事人约定终止评级的其他情形。
非自然终止评级的情形:
- 评级委托方不按约定支付评级费用;
- 受评主体或评级委托方不提供评级所需关键资料,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因受评主体被收购兼并、重组或受评证券被转股、回购等导致评级对象不再存续;
- 受评主体或评级委托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情况;
- 受评主体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 导致无法正常开展评级业务的其他原因。
二. 终止评级的程序与后果
- 在出现非自然终止评级情形后,评级机构应按照内部程序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批后,方可终止评级。
- 终止评级时,评级机构应公告原因,并不得退还已收取的评级费用。
- 评级机构还应公布最近一次的评级结果及其有效期,并明确该项评级此后将不再更新。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评级机构应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范,确保终止评级的决策合法、合规,并充分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受评主体或评级委托方也应积极配合评级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以避免不必要的终止评级情况发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