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狗粮没有生产厂家的情况,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根据货值金额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责令停止经营并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法律依据与处罚措施
- **没收与罚款**: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会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将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若情节严重,将被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实际案例
三. 我的观点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