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可以承包村里集体的承包地做合作社。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二. 分析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民作为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如何流转其土地经营权。这包括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且只需向发包方(通常是村里集体)备案即可。因此,农民完全可以将承包地以入股等方式投入到合作社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对成员出资等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合作社可以合法地使用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投入的资产。
三. 实际操作
- 在实际操作中,农民需要与村里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明确土地流转的方式、期限、费用等条款。
- 同时,农民还需要与其他合作社成员一起制定合作社的章程,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等事项。
- 合作社成立后,应依法进行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之后,合作社就可以合法地使用农民投入的土地经营权等资产进行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农民完全可以承包村里集体的承包地并用来做合作社。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