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产假应当在2025年8月15日结束。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产假天数的计算
基础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或多胎产假增加: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由于您提到的是顺产,所以不适用此条款。
晚育产假增加:根据地方规定,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晚育的女职工(一般指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以增加产假,具体天数由地方规定,通常为30天。但这一规定并非全国统一,需根据当地具体规定确定。为简化计算,我们假设您不享受晚育增加的产假或当地没有此规定。
产假起算时间:产假从请假当天开始计算,即2025年3月10日。
综合以上,您的产假天数为98天,从2025年3月10日开始计算。
二. 产假结束日期的推算
我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特别是晚育产假增加的规定)进行复核,以确保产假天数的准确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