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交待的受贿款,在一般情况下,确实需要和行贿方进行核实。下面我详细为你解释一下:
首先,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主动交待受贿款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首、坦白的重要表现,但这并不足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为了确保案件事实的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司法机关通常会对受贿款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其中,与行贿方进行核实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行贿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可以与受贿方的交待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其次,从证据真实性的角度来看,主动交待的受贿款可能存在虚假、夸大或隐瞒的情况。如果仅依据受贿方的单方面陈述,难以确保其真实性。而与行贿方进行核实,可以对受贿款的具体数额、交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细节进行比对,从而判断受贿方交待的真实性。
此外,与行贿方进行核实还有助于揭示案件背后的其他犯罪事实和线索。行贿方可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会主动揭发受贿方的其他犯罪行为,或者提供其他相关线索,这有助于司法机关全面、深入地查清案件事实。
综上所述,主动交待的受贿款需要和行贿方进行核实,这是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有助于揭示案件背后的其他犯罪事实和线索,为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提供有力支持。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