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吗-魏子清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公司事务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时,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

在我国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中,当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时,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负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清理、处分、变价、分配等工作。这一指定是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旨在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权益的有效保护。

具体来说,管理人的选任是由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指定,一般应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破产案件,也可以指定个人为管理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法院的指定,也不得辞去职务,除非经法院许可。

因此,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时,法院确实有权并且会指定管理人,以接管公司财产,处理相关事务,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