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第2条规定了客观分。该通知明确指出,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这意味着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对于客观评分项,如价格分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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