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跑了没人扫地了怎么办-王静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房产纠纷

小区物业跑了没人扫地,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若物业公司拒不履行,业主委员会有权解聘物业公司,并可以聘请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物业公司的责任

  1. 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扫地属于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之一,物业公司应当履行这一义务。
  • 例如,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每天需要清扫小区公共区域,但物业公司未执行,这就构成了违约。

二.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1. 协调与监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物业公司履行扫地等物业服务义务。
  2. 解聘与选聘:如果物业公司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在解聘原物业公司后,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来提供服务。
  • 例如,某小区物业公司长期不履行扫地等物业服务义务,业主委员会多次协商无果后,可以发起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决定解聘该物业公司,并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来提供服务。

三. 法律途径 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且业主委员会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我建议:首先,业主应当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扫地等物业服务需求,并要求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拒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解聘该物业公司,并聘请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来提供服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