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承担的超过24 不超过36 的利息部分能否向借款人追偿-陈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经济纠纷

保证人承担的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利息部分,一般不能向借款人追偿。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分析说明

  1. 利率上限:根据上述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受到严格限制,即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一规定实际上设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

  2. 超过部分的效力:如果保证人承担了超过这一上限的利息(即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部分),由于这部分利息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保证人无权向借款人追偿。

  3. 追偿权的基础:追偿权通常基于保证人代借款人履行了债务或承担了相应的责任。然而,如果保证人承担的利息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那么这部分利息的支付并不构成合法的债务履行或责任承担,因此保证人无权就此部分向借款人追偿。

结论

综上所述,保证人承担的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利息部分,由于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因此一般不能向借款人追偿。如果保证人在实际中遇到了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