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重整方案中,抵押债权通常不会打折。这是因为破产中债权的折让主要是在和解程序中履行的,而破产重整并不属于这一范围。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这个方案可能包括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等措施,但并不会直接对抵押债权进行打折处理。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明确的,首先会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因此,对于抵押债权的处理,在破产重整方案中通常不会涉及打折,而是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偿。如果您有具体的破产重整案例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