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试用期要发工资的条款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条。根据这一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权益受到了明确保护,具体规定如下:
此外,《劳动法》第五十条也为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权利奠定了基础,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虽然它并未直接提及试用期工资,但从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利的角度为试用期工资提供了法律基础。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付出劳动后,有权获得按照法律规定标准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不支付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