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0天通常不是从被抓的当天开始算。具体计算方式需根据拘留类型来确定:
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若在处罚前已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行政拘留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通常从被决定拘留者入拘留所时间起算。
刑事拘留: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被抓的次日起算。刑事拘留期限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间总和,一般从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之日起算。
综上所述,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其起始日期通常均不是从被抓的当天开始计算。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