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务工受伤,应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超龄劳务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超龄劳务工因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因此无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工伤保险赔偿。
二. 赔偿责任的承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若单位存在失责,单位作为雇主应当承担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三. 赔偿责任的划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在赔偿时,会考虑超龄劳务工自身是否存在过错,并据此划分责任比例。
综上所述,超龄劳务工受伤后,应首先确定责任归属,然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我建议在受伤后,超龄劳务工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有必要,可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