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告了对方侵犯名誉权后才可以要求行政处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形,可以在民事、治安管理或刑事上进行不同的处理。
民事侵权: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行政处罚:如果在公共场所公然侵害他人名誉,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名誉权被侵犯,你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方接受行政处罚。同时,你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方式并不是互斥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