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写的事情经过自述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具体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以及其证明力的大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证据资格:
- 自述作为一种书面材料,本身具有成为证据的潜在资格。但是,它是否能够满足法律对证据的要求,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需要具体分析。
证据的真实性:
- 未成年人的自述如果能够真实反映事件经过,且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其存在虚假或夸大之处,那么其真实性就相对较高。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可能有限,因此自述的真实性可能需要通过其他证据进行印证。
证据的合法性:
- 自述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如胁迫、欺骗等获取。否则,即使自述内容真实,也可能因为取证方式不合法而被排除为证据。
证据的关联性:
- 自述必须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即能够证明或反驳案件中的某个争议点。如果自述内容与案件无关,那么它就不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
证明力的大小:
- 未成年人的自述作为证据,其证明力的大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未成年人的年龄、认知能力、表达能力、自述内容的详细程度以及是否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等。一般来说,年龄较小、认知能力有限的未成年人自述的证明力可能会相对较弱。
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等敏感案件中,未成年人的自述可能会成为非常重要的证据。此时,法律可能会给予特殊保护和支持,以确保自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可。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写的事情经过自述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其有效性和证明力。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