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不同的公司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应享受10天法定年休假。具体分析如下:
年休假天数的法律依据: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此处的“累计工作”包括职工在不同公司的工作时间,只要这段时间是依法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的,都应计入累计工作时间。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并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意味着,即便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工作,这些天数也不会减少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的保障与安排:
-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这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形:
- 虽然职工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通常应享受10天年休假,但也存在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形,如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或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等。
综上所述,职工在不同的公司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依法应享受10天法定年休假。这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应予以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