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满12岁干啥都不会进档案”的问题,其实涉及到了多个层面。首先,我们要明确“档案”这一概念通常指的是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文件资料。对于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12岁的孩子来说,他们的主要活动集中在学习和成长上,而这一阶段通常不会形成正式的个人档案,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或需求。
从教育部发布的《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来看,学校应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但这主要是针对有一定行为能力,能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建议也不鼓励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进行志愿服务活动,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志愿服务记录进档案”的情况。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虽然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并参与志愿服务,但这一活动的记录是否会计入某种形式的“档案”,则取决于具体的学校政策和管理规定。
另外,我们还需要明确的是,即使对于成年人来说,也不是所有的行为或活动都会被记录进个人档案。个人档案的内容通常是经过筛选和整理的,主要记录那些对个人未来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如学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
综上所述,未满12岁的孩子通常不会形成正式的个人档案,他们的行为或活动也不会被轻易地记录进某种形式的档案中。当然,如果孩子有特别突出的表现或成就,如获得重要的奖项或荣誉,学校或相关机构可能会以某种形式进行记录或表彰,但这并不等同于建立正式的个人档案。因此,家长和孩子不必过于担心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