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患者不献血而拒绝手术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并没有规定医院可以因患者不献血而拒绝为其进行手术。
首先,献血是无偿的,且是自愿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他人献血。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健康的机构,应当遵循这一原则,不得将献血作为手术的前提条件。
其次,医院在手术用血方面应当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和血液库存情况来决定是否输血,而不是简单地以患者是否献血为依据。
最后,如果患者因病情需要手术,并且符合手术条件,医院应当为其提供手术服务。如果患者需要用血,医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血液的安全和有效供应。
因此,医院因患者不献血而拒绝手术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合理的。如果患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医院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