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罪中的“次数”并不是单纯指转进转出。在刑法中,掩饰罪通常指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次数”的认定并不局限于资金的转进转出动作,而是更广泛地关注于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的次数。
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那么每一次独立的行为都可能被计入“次数”。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将犯罪所得进行转移、隐藏、销售、使用、处分等,只要这些行为旨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的非法性质或来源,都可能构成掩饰罪的一次行为。
因此,在判断掩饰罪中的“次数”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行为次数以及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等因素。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且每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那么这些行为的次数就应当被累计计算。
总之,掩饰罪中的“次数”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